【剧情简介】勤劳的武大郎早起跟正在梳妆的娇妻潘金莲打完招呼便出门卖烧饼了……
武大郎起早贪黑地卖烧饼,这前脚刚踏出家门,妩媚多姿的潘金莲便直奔情人西门庆家幽会。为了得到武大郎的“夜明珠”,潘金莲与西门庆开始预谋毒死武大郎……
没过多久,机会终于来了,武大郎生病卧床,作为武大郎妻子的潘金莲为了获得“夜明珠”趁机在武大郎的药里不断下毒,最终武大郎中毒身亡。
作为武大郎妻子的潘金莲为了获得财产,故意杀害丈夫,如果按照我国现行法律,她能否如愿呢?
【律师分析】在本期的案例中,作为武大郎妻子的潘金莲为了获得财产,故意杀害丈夫,她能否如愿?
按照我国现行的法定继承制度,继承的第一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在继承开始后,如果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那么第二顺序的继承人不继承。如果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才发生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的情况。回到本案中,因武大郎无父无母,膝下无子女,那么潘金莲是第一顺序中唯一的继承人,武大郎的遗产应由潘金莲一人继承。
此外,我国《继承法》还有规定了,如果继承人有故意杀害被继承人行为的,继承人就丧失继承权。所以,即使潘金莲是武大郎死后唯一的继承人,但她通过故意毒杀武大郎企图获取财产的方式,则使她丧失了继承的权利,因此潘金莲不能够继承武大郎的遗产。
本案适用的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七条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三)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四)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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