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松,某公司职员,金牛座,座右铭——只要朋友邀请,必赴约。
老谭,自由职业,处女座,座右铭——没有通不了关的游戏,只有难处理的业务。
李老板,某龙头企业董事长,双鱼座,座右铭——没有记不住的事,只有读不懂的书。
【剧情简介】工作中心不在焉的阿松,突然就接到了兄弟老谭的电话,瞬间就按捺不住了。经过头脑风暴,终于想到了一个请假的理由。原来,又有新款游戏公测了,老谭来约他了。于是,阿松向老板请假。果然名不虚传,传说中拥有超级记忆力的李老板,一下子就把阿松本月请假事由一字不差的复述了一遍......阿松请假未获批准,可兄弟之约,不可辜负,决定早退。
然而不幸的是,早退去赴约途中遭遇了车祸......
【律师解析】剧情中的阿松为了和小伙伴玩最新公测的网游,在请假未获批准的情况下早退,回家途中遭遇车祸受伤,阿松能否被认定为工伤呢?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应认定为工伤。”也就是说,如果是在上下班途中受到的交通事故伤害是有可能被认定为工伤的。
那么,如何理解“上下班途中”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合理路线的情形,才属于法律意义上的“上下班途中”。
结合视频,阿松在工作尚未结束且未经单位批准的情况下早退,显然不属于法律意义上的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的上下班途中。所以,阿松虽然在回家的途中遭遇车祸导致受伤,但并不能因此认定为工伤。
相关法条
一、《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六条 对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情形为“上下班途中”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二)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三)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四)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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