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3月,《检察日报》刊发《检察机关是刑事错案的第一责任人》一文,引发很多关注和讨论。检察机关在防治错案中勇于担当,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守土有责、守土尽责,这体现了检察人员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和高度的责任感。但是,责任是和职权是联系在一起的,权责统一是确立和落实责任的基本规律。检察机关要承担起刑事错案的责任,因为它被赋予了生意人权力。有人提出“检察机关是刑事错案第一责任人”,对此进行解读,先要理解“第一责任人”的语义。这个词,在汉语中可以有多种含义:时间上的第一顺序、内容上的最大数量、职责上的中心地位、追责时的最大责任人。但是,无论从哪个含义来看,检察机关都不是第一。